“三向发力”抓实“能上能下”
事业兴衰,唯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各级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切实激励广大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一、导向就是指向,能“下”便有“震慑力”。用人之要,重在导向。让能干会干者上,不干不为者下,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之举。《规定》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其中关键是能下,核心更是能下。能“下”才能打破“铁饭碗”的旧有观念,把偏离中心、自顾自乐的“太平官”“逍遥官”调整出去,让“守摊子”“混日子”的干部心有所畏、心有所怯。能“下”才能在干部群体中产生震慑效应,立起实干“风向标”,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落实方显真实,真“下”才有“生命力”。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打通“下”的渠道是关键一步,却仅是第一步,重点是要动真碰硬真“下”干部。长期以来,部分干部“能上能下”停留在口号阶段,表态的多、真做的少,存在“建章立制积极、实际落实消极”的问题,受“官本位”思想影响,认为干部上去了便不会下来,只有干部“出问题、干坏事”了,才能“撤位子”。要显现能上能下的生命力,必须破除思想桎梏、行动藩篱,做到敢下真下,真正发挥其“紧箍咒”的作用,让“不作为慢作为”没有市场,让“讲担当讲实干”大受欢迎,形成能者下、劣者下的良性循环。
三、推动才能触动,肯“下”更有“凝聚力”。积土成山,积水成渊。唯有持续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才能触动干部心底的“触发器”,积累“下”的共识,形成“下”的惯例。虽然能上能下规定在各地落实推进,干部能“下”逐步成为常态,但有些地方以违纪免职代替“下”干部,有些“数年调整一个”应付了事,有些认为“无干部可下”,推动力度小、调整干部少成为各地各单位的新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贵在“常态化”。面对“不愿下、不肯干”的障碍限制,需要以更大气魄、更大力度推动落实,营造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的良好环境,以常态化能上能下凝聚起更大发展动力。(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委组织部 周华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