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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基层干部的“斗争精神”

2022-11-28 18:35:41 | 来源: 中廉导刊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斗争精神,强调“务必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把握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的原则”。作为基层干部,在一线工作中深入理解并全面展现斗争精神,将为支持我们个人成长与解决发展中的各种问题提供无限能量。

以斗争精神强化思想淬炼,坚定忧家忧民忧国的精神执着。每一位基层干部都有多重身份,既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也是社会工作中的关键一环,更是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我们肩负着家庭、社会、国家的责任。这就不得不要求我们要摆脱“一上岸,就躺平”,“只要不做,就不会错”的颓唐之气,要以斗争精神吹散袭袭“暖风”。我们要敢于面对新事物、新环境、新挑战;善于培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境界;勇于对低俗、幼稚说不,对摆烂、躺平说不,对腐败、贪婪说不。

以斗争精神引领本领锻造,练就强心强骨强胆的身心体魄。基层干部是社会发展的关键一环,既要理解悟透上级政策,又要面对群众做出耐心解释与服务,同时还要致力于消除社会上不和谐的负面因素。这样的工作要求与压力迫使基层干部必须要像鹰一样冷静,像熊一样强壮,像狼一样无畏。基层干部要不断以斗争精神锻造成熟的心智、强硬的体魄与非凡的胆量。我们要走出舒适圈,步入书屋研读经典充实自我,迈入田间健走锻炼强壮体魄,增加胆量直面矛盾纠纷,最终将斗争精神融入学习、生活与工作。

以斗争精神捍卫正义浇筑,秉持为民惠民利民的政治立场。中国传统文化特质中有温和、含蓄、内敛的一面,但是面对危机危难,我们的斗争更具坚毅与决心,更饱含那一份民族复兴的责任感。基层干部要“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上,迎难而上,捍卫公平正义。斗争从来不是和风细雨,对铲除不文明、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基层干部要敢于亮剑、敢于流血流汗、敢于自我牺牲。我们要坚信斗争一定会取得胜利,因为我们坚定地站在人民立场,守护身后的万家灯火。(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人民政府 蔡宇浩)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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