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干部敢为的“一池春水”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干部敢为不仅是干部的必备素质和责任体现,也是推进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然而,我们也看到,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不敢为”是确实存在的。有的干部“做事”不想事,布置工作上级怎么说就怎么做,照搬照套、不讲实际,看似积极实则消极敷衍,乐做“效颦”的东施;有的干部“躲事”不问事,知道自己本领不行做不成事,怕真做事会暴露不足,甘当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有的干部“避事”不干事,奉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原则,遇到问题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化身明哲保身的“堂上木偶”。
凡此种种“不敢为”的现象,不仅不利于地方事业发展,还会导致干群信任度下滑,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担当不足而不敢为”,干部敢为的关键是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其中既有干部个人理想信念、本领能力等因素,也受组织体制机制和社会复杂环境的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目前,中央对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等诸多领域的顶层设计、改革思路十分明确,各类政策也相继出台。但落到地方和部门上,部分领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政策尺度把握不够准确,方式方法有些简单生硬,致使一些干部思想上迷茫,行动上缺少遵循。像是在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过程中,部分地区出现“层层加码”现象,这背后不仅是干部对上级政策理解错误、对新发展形式不适应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是在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和严肃追责问责之下,宁愿选择简单“一刀切”、粗暴“乱作为”的“精致利己主义”行为。此外,在人人都有摄像头,人人都可变主播的今天,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在互联网上找机会利用一些问题激化或放大干群矛盾,负面舆论和恶意炒作使一些干部模糊了视线、增加了困惑,也让不少干部成为“惊弓之鸟”,身处“不敢为”之列。
鲁迅先生曾说“前驱和闯将,大抵是谁也怕得做。”既然是敢为人先者,结果自然就有可能“对”,也有可能“错”,当此之时,固然需要敢为者无私无畏,但也离不开组织的撑腰打气,让干部敢为成为激发全社会干事创新信心的一池活水。一是体现在用人导向上。把“敢于担当”标准贯穿于选拔干部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任用的全流程。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在“只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的前提下敢于、善于使用“有过者”,让真正敢为、大胆创新的干部有为有位,让怀有“少干少错、不干不错”想法之流者无为无位。二是体现在关心关爱上。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务职级制度,拓展干部职业发展通道,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干部薪酬结构,着力解决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提高薪酬激励的灵活性、时效性。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完善干部健康了解和报告制度,坚持正确公正的舆论导向,凝聚发展共识,为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浙江省仙居县双庙乡人民政府 娄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