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应树立“三全”标准做优养老服务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是当今世界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做实养老服务,重点在基层;做优养老服务,关键在基层。面临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现状,基层干部应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做到积极应对、防范风险、创新发展。
以全方位保障完善养老设计。“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年人、老年生活。老年社会对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仍然起到不可代替的积极作用,要最大程度把握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战略机遇,以全方位保障推进基层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干部应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以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牢牢掌握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先机和主动权;应持续加强设计,与基层治理中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慈善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等紧密结合,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强力制度保障;应推动养老事业产业结合,发展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护养结合等,支持养老产业、银发经济与基层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应科学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地根据基层情况,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基础上扶助老年人,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
以全过程服务树立敬老理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更是新时代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基层干部要将“敬老”牢牢放在心里,以全过程服务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住有可居。基层干部在养老服务上,要参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好这项重要基础工程;在医疗服务上,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医疗健康综合需求,做优体格检查、心理护理、居家医疗等老年人亟需的各项服务;在扶助服务上,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提供老年人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服务,尤其是面对特困老年人应予以持续的救助供养;在居住服务上,不但要推进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还要尽量提供老年人最为宜居的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让老年人持续融入社会。
以全成员参与带动爱老风尚。“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敬老爱老、提供养老服务,是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去做的大事,人口老龄化涉及领域广、参与主体多,基层干部需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调动社会中每个人的积极性,鼓励各方主体联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干部全员都应立足自身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要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健全老年监护制度,依法打击欺老虐老行为;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守望相助、邻里互助,让老年人在家庭和社区都能得到必要的帮助;要加强对养老事业产业综合监管,为发展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环境;要在移风易俗中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让爱老敬老在基层乡村蔚然成风。通过全成员参与和努力,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安享和谐幸福的晚年。(浙江省建德市李家镇人民政府 傅央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