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理论学习 > 文摘 > 正文

基层干部应树立“三全”标准做优养老服务

2022-12-25 16:17:01 | 来源: 中廉导刊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是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和民生福祉的重大战略,对“十四五”和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是当今世界老年人数最多的国家,做实养老服务,重点在基层;做优养老服务,关键在基层。面临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现状,基层干部应主动响应国家号召,做到积极应对、防范风险、创新发展。

以全方位保障完善养老设计。“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老年人、老年生活。老年社会对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仍然起到不可代替的积极作用,要最大程度把握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战略机遇,以全方位保障推进基层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干部应坚持积极老龄化观念,以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牢牢掌握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先机和主动权;应持续加强设计,与基层治理中医疗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慈善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等紧密结合,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强力制度保障;应推动养老事业产业结合,发展医养结合、康养结合、护养结合等,支持养老产业、银发经济与基层其他产业协同发展;应科学精准施策,因地制宜地根据基层情况,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基础上扶助老年人,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

以全过程服务树立敬老理念。“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更是新时代道德和法律的要求,基层干部要将“敬老”牢牢放在心里,以全过程服务让老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住有可居。基层干部在养老服务上,要参与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好这项重要基础工程;在医疗服务上,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医疗健康综合需求,做优体格检查、心理护理、居家医疗等老年人亟需的各项服务;在扶助服务上,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提供老年人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服务,尤其是面对特困老年人应予以持续的救助供养;在居住服务上,不但要推进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还要尽量提供老年人最为宜居的环境,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让老年人持续融入社会。

以全成员参与带动爱老风尚。“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敬老爱老、提供养老服务,是社会中每个人都需要去做的大事,人口老龄化涉及领域广、参与主体多,基层干部需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调动社会中每个人的积极性,鼓励各方主体联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治理共同体。基层干部全员都应立足自身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要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健全老年监护制度,依法打击欺老虐老行为;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鼓励守望相助、邻里互助,让老年人在家庭和社区都能得到必要的帮助;要加强对养老事业产业综合监管,为发展养老服务提供良好环境;要在移风易俗中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让爱老敬老在基层乡村蔚然成风。通过全成员参与和努力,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让老年人安享和谐幸福的晚年。(浙江省建德市李家镇人民政府 傅央旗)

【责任编辑:顾浅怡】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