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新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明确了衡量干部优劣的尺度、判断干部得以“上下”的标准以及“上下”之后应当如何作为的指示。面对当前领导干部存在的“能上不能下”、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推脱塞责以及懒政怠政等问题,贯彻落实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建设高素质高标准干部队伍的应然之举。
学习正确思想,引导行为自觉。“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思想上着手打破一些干部的惯性思维和官本位思想。打破“不犯大错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让那些碌碌无为守摊子、安安逸逸混日子的无为式干部“下”,让真正“担当尽职”有作为,“忠诚干净”有德行的有为式干部“上”。
明确“上下”准绳,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政骨干队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明确了领导干部需要遵从的标尺,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从严从实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需严格遵照规定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体系,对于制度实行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化和探索。按照《规定》要求,对于能上的干部及时晋升或者提拔,对于已下的干部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不能一下了之。
严格执行制度,激发作为意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个制度的灵魂在与执行,只有把制度的约束作用、引导作用、规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帮助领导干部正视自身思想,自省自身行为。要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做到公平公正,让领导干部上之有理,下之有据。要严格贯彻落实《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对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规范,激发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和作为意识,推动“能上能下”常态化运行。(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蔚斗社区 商亚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