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深耕乡村振兴责任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二十大中指出,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振兴要清楚乡村特色,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发展产业,倾听群众的声音。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全身心”参与到乡村建设中来。
做基本情况的勘察者。“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层“战斗员”,不能纸上谈兵,要主动查看、翻阅相关历史资料,了解乡村的基本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地理位置带来的天然的自然资源优势。深入群众生活工作中,细致观察群众的生活,对他们的生活情况,谋生方式以及技能手艺有基本的认识,知道他们能干什么、想干什么、干成什么,将共同富裕主基调融入乡村振兴的大步调中来。
做人民群众的倾听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乡村振兴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改善群众的生活,造福人民,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新时代的发展需求,要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倾听他们的烦心事、他们的实际需求以及他们对未来发展的期望,在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基础上开展工作,才能让乡村振兴之路走的更稳、更广。
做发展方案的探路者。民为邦本,尊重群众的想法,把握人民的愿望,集中人民的智慧,从“民忧”“民困”“民需”“民愿”等实际出发,对症下药才是对资源的有效利用。党员干部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综合考量地理自然资源优势,引导好群众的创造力,协调当下社会流行的生产发展方式与现阶段社会资源的矛盾,通过“试点”鼓励、支持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及时总结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到反哺于民,让乡村振兴的具体方案在实施时可执行性更高,效率更高。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乡村振兴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党员干部不断摸索,在实践基础上理论创新,根据现代化发展进程和乡村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挫折及时调整方向,循序渐进,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 叶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