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明德,偕志笃行,党员干部当做好“四要四不”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对党员干部提出要求:“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练、增长本领。”
要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应当时刻有“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勤思明志,笃行致远”的自我提升意识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精神,做好“四要四不”,履职尽责,勇担使命。
要“吃苦”不怕“吃亏”。“满者损之机,亏者盈之渐”,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当“泥腿子”。不作“口头文章”,不开“空头支票”,踏踏实实地俯下身为百姓排忧、为人民服务。实字当头,干字为先,永葆奋斗精神,把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作重中之重。面对工作,党员干部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高屋建瓴的格局。不要自我感觉“多做了”、“多干了”就斤斤计较,而要把眼光放到个人成长的发展远景去,以无悔奋斗谱写新时代华章。
要“好高”不要“骛远”。在工作中,党员干部要高擎党员标准,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走在前头、干在前列,勇立潮头、奋楫扬帆,树立远大坚定的目标。同时,敢于直面挑战,有细大不捐的认真态度。但设定的目标不能“骛远”,不切实际的目标是“假大虚空”,是做无用功;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着手时,要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由小及大、由点及面地将工作做实、做好。
要“争先”不要“攀比”。“百舸争流千帆竞,借海扬帆奋者先”。身为党员干部,就要有勇争先进的态度与精神。首先,要在思想层面有“争先”意识,敢为人先,不畏险阻。在日常工作中,不断思考、总结、改进工作方法,以身作则地在单位中营造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其次,要以工匠精神守牢自己的“责任田”。光有争先意识是远远不够的,党员干部要心怀匠人之心,刻苦钻研、深入研究,以精益求精的态度钻研业务。最后,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是先锋模范的代表,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方不辱党员使命。但是,奋勇争先不等同于盲目攀比。若因此生出畸形的攀比心理,便容易被欲望吞噬,走向深渊。
要“精准”不要“大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目标再宏大,志向再高远,都要从小节、细节做起。党员干部要把“精准”作为做工作的基本准则,胆大心细、有勇有谋,怀“精准之心”,把“精准之度”,才能干“精准之事”。党的事业,容不得一丝马虎、一点懈怠,党员干部要保持工作的激情与热血,品现状、摸规律、思发展,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绝不能让自己的工作变成一本“糊涂账”。(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高新区组织人事科 杨思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