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共同富裕,党员干部要当好“三种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便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每名党员干部人要当好一块砖、一块瓦,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做到久久为功、自加压力,让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才能开创基层共同富裕建设新局面。
党员干部要当好共同富裕的“有心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人民是共同富裕的建设者,更是受益者。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人民才是共同富裕的“主角”,要做好人民的“贴心人”,俯下身子,听民情、知民意,从他们的“喜怒哀乐”中分析他们的“急难愁盼”。沉下心思,解民忧、纾民困,从“群众找上门”变为“上门找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让群众在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党员干部要当好共同富裕的“领路人”。党员干部要作为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领路人”,既要丰满自己的羽翼,也要引领队伍的方向。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加强村企合作,加快项目落地,通过党建联盟、党建共建等方式集聚资源、整合力量、优势互补,激活村庄自主“造血”功能。要深挖历史底蕴,打造文化阵地,开展文化活动,提升群众的文化素养,在培育乡风、传承家风、涵养民风上求突破,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品德,让群众真正实现物质和精神相结合的共同富裕。
党员干部要当好共同富裕的“攻坚人”。“乱云飞渡仍从容,越是艰险越向前”。党员干部要做助力共同富裕的先锋队,开拓创新的排头兵,实干在前、冲锋在前,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自觉担起共同富裕的使命责任。要深入基层一线,想他人所不及,行他人所不能,以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劲头啃下一个个“硬骨头”,扫清一颗颗“绊脚石”,推动解决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真正使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功能,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团结、凝聚起来,投入共同的事业,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三都镇人民政府 王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