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不由径”:基层干部的处事哲学
“行不由径”,这句话来自于《论语》,意指走路时只走大道,而不走小路。它强调了人们应该具备正直、规矩的品质,不能采取捷径或违背道德准则。对于我们每个基层干部而言,“行不由径”都是一种值得借鉴的生活态度和处事方式。
“行不由径”意味着要勇于承担责任。如今,我们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我们需要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工作。担当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只有真正担当起来,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在基层工作中,我们遇到难题或者困难时,就不能躲避和回避,而是要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只有主动作为,才能够发挥自己的价值和作用。
“行不由径”意味着要忠诚服务人民。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一定要贴近人民群众,为他们的利益服务。我们要始终坚持信仰,始终与党同心同向,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如何才能做到忠诚?就需要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基层工作中贯彻中央精神和方针政策,积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和力量。一个真正的忠诚者,应该始终坚定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毫不动摇地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
“行不由径”意味着要严格保持作风。基层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保持高尚品德,不能因为一时心血来潮,而违反纪律规定,影响工作效率和群众形象。例如,某些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常常偏离岗位职责,疏于管理,导致了工作质量下降和社会公信力受损。而一个真正的作风建设者,应该恪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出自己的职能作用。只有做到文明、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我们要带着这种“行不由径”的精神去做好基层工作。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们都应该在工作中始终遵循“行不由径”的原则,走出一条行为正确的道路。在基层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深入学习“行不由径”的要求,坚定信念、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推动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双重提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 何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