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枫桥经验” 按下基层治理“加速键
习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基层治理中学习借鉴“枫桥经验”,要找准切入点,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效能发挥,形成基层治理合力,打开共治共建共享发展新格局。
自治为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要牢牢抓住基层基础,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就业、教育、医疗等各项民生工作中。一方面要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建引领作用,从本地实际出发,创造性落实、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和矛盾。另一方面要健全民主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村级决策,完善村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提高农村公共事务自我管理水平。
法治为本,筑牢守法用法“边界”。人民是法治的主体,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每个人参与。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要强化法治宣传,开设法治讲堂,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官律师、网格员等作用,通过法治手段解决群众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同时,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载体,充分发挥法治规范作用,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德治为先,焕发乡村文明“新形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注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一方面要坚持让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好公婆、好儿媳等评选活动。另一方面要加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力度。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经验,使之与现代自治法治融合发展,释放出德治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与价值。(吴海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