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三药”治好基层治理“顽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维护国家政权安全的高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形成了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基层是将中央决策直接落实到群众身上的关键一环,基层治理能力强不强,直接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配好“三药”,破解乡镇、村(社区)一级的基层治理“顽疾”。
配好程序流程“减负药”,破解形式主义“遗留病”。在顶层设计层面,要关注村(社区)一级在资源、执行的便利性方面的实际需求,做到“弊则补之”;同时,在基层落实方面,要做好减负工作,真正破解形式主义。
配好权责一致“赋能药”,破解执法水平“短板病”。面对“无权尴尬”造成的能力短板,将关系民生福祉的相关执法权和服务事项下放到基层促进工作主动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同时,要培养强劲的执行能力,抓好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权力放的下来,执行得好,群众获得感强。
配好组织建设“保障药”,破解落实层面“困难病”。“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能否治好基层治理“顽疾”,关键还是要看制度能否真正落实到位,而在这方面,就必须做好组织层面的各项保障。这就要求,在“点”上,对正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先行先试,要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试点积极性;同时,在“面”上,应当完善相关配套的考核、评估、财务等一整套闭环制度,切实满足基层反映强烈的在人才、资金、物资、培训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打牢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从而以强劲的组织保障,全面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薛光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