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让能者有位,庸者自愧
道德经云:良才善用,能者居之。这是事物不断向好发展的必备前提,也是当今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这是中共中央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一支有担当、有信念、高素质的执政者队伍,所做出的重要一步。
向上要有标准。一切向实干、实绩看齐,为有实力的干部搭好台子,避免出现干部能力评判不透明、无标准、没对比。要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在选拔任用中脱颖而出。让能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的“焦裕禄式”的人民干部,能有一个坚实的舞台。要充分发挥正向激励效能,形成能者三人成众,庸者见贤思齐,让执政队伍“你追我赶”的政治环境。
向下要有阶梯。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要防止不看实际,一刀切的做法。《规定》中第五条明确了十五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这也给“混日子”、“养老式”的干部戴上了“紧箍咒”。结合在重点工作和项目中,考察干部是否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能做事不怕事担当精神,注重从家庭、邻里、社区等多元的社会场景中了解干部,结合平时巡视巡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有效识别干部谁该下、谁能上。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落实好《规定》,仍然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意识到:《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从《规定》延伸探索出一套可操作性强、针对性高的细化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应破除“官本位”思想,应杜绝各基层执政者们对《规定》的执行中,只是“装装样子”的工作作风
《规定》的出台,并不是一成不变。《规定》的出台并实行是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时代发展格局中,一次执政队伍的新陈代谢。谁下谁上都是辩证的过程,“上”和“下”不是最终的目的,而是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用“上”激励能者勇往直前,用“下”劝诫庸者知耻后勇。用“有上有下”的压力,正确的指引干部队伍,不断地在用人制度、队伍自身建设中寻找新的突破点,让每位干部时刻怀揣“赶考”之心。(周盛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