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想引领增强法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全面依法治国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极富创新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完整的、具体的、科学的、先进的法治思想体系,创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来源丰厚,逻辑体系严密,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自身法治担当,争做新时代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带头人。
一是要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就是德才兼备,而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是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是遵守法律、践行法治的重要前提,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敬畏法律、尊崇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是要积极主动学法,丰富理论知识。“立身以立学为先。”学法懂法是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基础,法律既是行使权力的依据,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积极主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重要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系统学习总书记相关著作,认真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不断强化思想武装,丰富理论知识,在法治思想淬炼中用法律的戒尺约束自身一言一行,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三是要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践行法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将这句话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公平正义即是法治思想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做到在法治之下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工作。要把握好“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双桥村选调生 杨雨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