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经得起“三重考验”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新疆考察时指出:“建设一支政治上坚强有力、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抓好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和国家事业永葆活力的组织基础和干部保证。党员干部也只有经得起各种挫折考验,才能担起民族复兴的重任。
一是要以事业为本,经受住名利的考验。许多革命老前辈和先进典型是我们学习的模范,他们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以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事业发展的基础,把主要精力用在干好本职工作上,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人民利益不懈奋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党员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事业观,牢记“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确保经得起事业责任的考验,真正做到心无旁骛、恪尽职守。
二是要坚持秉公用权,经受住权力的考验。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力,是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时被党和人民赋予的一种影响力、控制力和支配力。它是一把“双刃剑”,善用者,在为民谋福祉的同时可以实现自身价值;滥用者,不但危害党和人民事业也会伤及自身。党员干部要明白公权姓公,绝不能私用的道理,恪守对权力的“公心”,知晓为官做事的底线、红线、高压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确保经得起手中权力的考验,切实解决好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问题,真正做到立党为公、公正用权。
三是要坚守为民初心,经受住群众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员干部要饱含对群众的“真心”,深入思考工作为谁而干、政绩为谁而树的基本问题,不可只顾形象,一味的追求政绩工程,绣花枕头虽好看,但只是虚有其表。只有经得起群众公信的考验,做出实实在在为民服务的“里子工程”才是真正的政绩。(马顶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