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正确政绩观:开启干事创业新征程的灯塔
政绩观,是干部对如何履行职责、追求何种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为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指明方向。
正确的政绩观,核心在于“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这深刻揭示了共产党人政绩观的本质。古往今来,无数优秀的为官者都以造福百姓为己任。从苏轼在杭州治理西湖,为百姓留下了美丽的风景和便利的灌溉系统,到焦裕禄在兰考县带领群众治理风沙,他们的政绩都铭刻在了百姓的心中,被世代传颂。在当代,也有无数干部扎根基层,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事业默默奉献,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创造出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至关重要。要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让干部深刻认识到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对干部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不良行为。
“三个区分开来”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为干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改革创新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会出现一些失误和错误。如果对这些失误和错误一概而论,就会打击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才能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敢于在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广大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引领,积极投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勇于担当作为,在困难和挑战面前敢于挺身而出,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在新时代创造出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添砖加瓦。(张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