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创新 > 时评 > 正文

避“虚”求“实”让组织工作显“真貌”

2022-05-27 11:24:04 | 来源: 中廉导刊

组织工作,在很多人眼里,不是汇报材料,就是教育学习,要么就是谈话调研,属于“看不见”“摸不着”的“务虚”。作为组织干部,要把握好“虚”与“实”之间的关系,在虚实结合上下功夫,让组织工作显“真貌”。

善于以“虚”驭“实”。“”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才能确保在行动上跟得住。要不断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和政策水平,才能排除各种错误倾向的干扰,避免和减少在工作中出现片面性、绝对化和左右摇摆,在实际行动落实上始终在主跑道上不偏离。

敢于避“虚”求“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组织工作应当尽量避免一味追求片面创新,杜绝简单地“新瓶”装“旧药”。要严格按照条例规范从最“实”的东西抓起,在抓基本打基础上用劲。抓实教育工作做好思想引导、抓实阵地建设强化组织左右、抓实队伍建设培育骨干力量、抓实制度落实严格组织观念,切实用日常基础工作的落实来展现组织工作的效能。

巧于取“虚”于“实”。“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组织工作常常表现在办公室写材料、统计报表,很少能够走出办公室。组织干部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多在“实际、实用、实效”上多下功夫,要多到基层走一走、跑一跑,掌握基层组织工作实际情况,梳理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路子,要把基层群众的需要、基层组织的实际融入到制定政策文件之中去,在文件材料中显现出组织工作的实效。(浙江省建德市大洋镇人民政府 钱君俊)

【责任编辑:张艺】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