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需以严要求、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才能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基层党组织需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工作要求等以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抓牢政治标准,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发展党员始终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从递交入党申请书那一刻起,党支部就将入党申请人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充分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政治立场、入党初心与现实表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建立党委、党支部双重管理模式,在支部入党介绍人考察培养的同时,党委设置专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定期教育考察,确保每一位发展对象能坚定政治立场;对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设置志愿服务时间要求,满足志愿服务时间的可以优先发展,尤其是在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期间,一线实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对存在信念不坚定、思想懈怠、与群众站在对立面等表现的,坚决不予发展。
严守规章制度,盯紧发展党员“全流程”。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需遵循《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与《基层党建实务手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流程,尤其是对党员发展的各个阶段时间节点要求精准把控,坚决做到教育考察充足充分。对待党员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规入党、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问题,党委坚持“合格一个,发挥一个”的原则,对待行政处罚人员,要做到“五必访五必谈”,对待“五类人员”,要预审备案并开展长期考察工作。同时,在考察过程中,细致的排摸发展对象的有关亲属及社会关系,严格杜绝“人情党员”的出现,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队伍的风清气正。
突出发展重点,注重发展党员“结构化”。基层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质量,针对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培养村级力量角度,注重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突出培养重点人群,加大在高学历人才、企业骨干、一线工作者等优秀人员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切实的为基层党组织注入了新鲜活力,有效的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人民政府 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