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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德修身 敢于自我斗争

2022-09-23 14:41:34 | 来源: 中廉导刊

近日,读中国方正出版社的《漫说纪法100例》,其中的一些案例触目惊心,也深刻意识到党员干部必须保持加强政德修身,时刻保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优良传统。

一是要坚守精神追求。案例中,有一个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应急处突队原队长林某,他购买关公像观音像及香炉、跪垫等佛具,制作“添油箱”,在其办公室内设置佛坛并将佛坛等相关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传播,甚至多次在执行任务前后独自在佛坛前烧香跪拜,甚至学书上画符,以祈求平安,此等行为真是令人目瞪口呆。作为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贯穿的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价值追求、精神境界、作风操守真正落实到言行中,带头锤炼品质修养,坚守精神追求,涵养道德操守。

二是要正好家风家规。案例中有一个赵某某,贵州省大方县长石镇杨柳社区原主任助理,2015年11月,他将妻子和3个子女上报为扶贫对象,获得资金2万多元,后来又和妻子商讨,到办假证的地方办理假的离婚证蒙骗组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严肃处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规、家训、家风之中,正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

三是要遵守法纪法规。案例中还有一个陆某,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市政园林管理所工程科原科长,每逢春节、中秋节等节假日,经常会有人来“看望”陆某。陆某对送礼者是来者不拒。经查,陆某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钱物共计9.38万元。最终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党纪国法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些党员干部被“拉下水”,甚至甘于被“围猎”, 就是因为缺乏对法纪的敬畏,轻视法纪,心存侥幸,放纵自我。我们应该从心中有“戒”做起,切实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有权不“任性”、掌权不“妄为”,留一个清清白白的好名声。(浙江省宁市区北仑区霞浦街道凤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张筱琳)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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