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激励+警醒”让“能上能下”双向标杆
2022-09-28 13:22:16 | 来源: 中廉导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千秋大业,贵在用人。《规定》进一步健全了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严格的标准,不盲目不施压,以对党员干部的激励和警醒,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能上是激励,当严把关口。首先要有领导干部能上的考核细则并形成常态化制度机制,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点燃领导干部“争上”的思想引擎,营造“能者上、优者奖”的良好氛围。要以监督为抓手,筑好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线”,让选人用人的机制不仅把能力强作为考核的终极目标,也把政治素质、道德素质作为一项专门的考核标准,更要积极落实考核在一线的机制。激发领导干部怀揣一颗为民之心,拥有一个奉献态度,发挥自己的全部力量做好本职工作,让“上”者有因有路。
能下是警醒,当严守红线。《规定》的出台明确打破了“上来容易下去难”的“钓鱼台”局面。“庸者下”“劣者汰”是我们党中央为民负责、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和决心。现在很多部门单位都是只在纪委等部门查处相关干部以后才按规定履行相关免职降职调岗等程序,这不免让很多在职在岗的领导干部形成“官本位”思想,以为自己只要不犯大的政治错误,就不会被降职。《规定》的出台,让“下”者有据有理,这就需要我们规范“下的程序”,用制度保障不适宜领导干部调整工作的常态化和机制化。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保障。
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古人有言:人才自古要养成,放使干霄战风雨。“治国之要,首在用人”。让能上能下、有进有出成为“新常态”,让领导干部队伍永葆初心,勇担使命,更加激励广大干部以实际行动在新征程奋勇争先、在新时代建功立业。(浙江省海盐县望海街道党建办 张凤)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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