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干部双向奔赴 直面上下
望历史,《礼记》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看今朝,《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印发如春之惊雷,持续释放“知人善任、唯才是举”的强烈信号。《规定》既是对干部的厚爱,更是对干部的严管,干部应在同频共振中提振干劲,出好有位有为、在位应为的关键一招。
以“上”的方向感引导干部屡攀高峰。群众呼声强不强,要看领导干部这群领头羊。新修订的《规定》,虽重点聚焦了干部“下”的难点和重点,但另一方面同步界定了“好”的标准,突出了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鲜明用人导向。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向优者对标、向能者看齐是向上赶考的必经之路,但空想终究是无本之木。想都是问题,做才是答案,干部要以“干事光荣,避事可耻”的思想自觉大干快干抢着干,以“人一之,我十之”的赶考者姿态身体力行、干有所成。同时,在向上奋斗的征途中要莫言名与利、进步不近利,谨防陷入走关系、拉圈子、搞帮派的旁门左道。要时刻保持对风险点位的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常怀敬畏止戒之心知规矩、守规矩,防变成为一去不复回的“入海泥牛”和有好处就往身上扒的“烤火瞎子”。
以“下”的危机感鞭策干部知耻后进。《规定》明确的“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十条修订为十五条,不仅条理清晰地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更将利剑直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瞎作为的关键少数,让一些“干又不想干、下又不愿下”的干部无所遁形。上下进出本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但当前“不吊车尾就不会下、不犯大错就不会下”的官本位思维和“尸位素餐、无任之禄”的瓶颈问题依旧突出,归根结底是觉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错误的认知根深蒂固。时隔七年《规定》再次修订,必将进一步打破“不能下、不敢下、不愿下”的局面,让该挪位、丢位的干部下的有理、下的服气。反观干部,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要破除等、靠、要思想,强化危机意识,自加压力对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顽疾重拳出击,增强主动性打好翻身仗。
以“干”的责任感激励干部东山再起。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退位”不意味着退为、无为,干部“下岗”后的心理落差是人之常情,但长时间的郁郁寡欢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个别干部被组织下了后,觉得在人前抬不起头、挺不直腰,口头上怨天尤人、行动上甩手摆烂,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撒手一躺两不管,本质上是不担当不作为的劣根彻底暴露。干部的上和下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对于被下的干部组织部门要用一把尺、一杆秤持续跟踪后续情况,投入更多关心关爱为被下的干部靠前鼓劲、兜底打气。置身大赛大考和大风大浪中,干部更需常葆翻篇归零的心态和扬鞭奋蹄的状态,学会丢包袱、降姿态,以人为镜一日三省,以平常心做到“进”不争位、“退”不气馁。(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公安分局 夏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