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下”不可耻,争“上”更光荣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再次强调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健全干部上下流动机制,让实干争先的干部抬上位,将躺平消极的干部放下来。
加强正面引导,抛掉“丢面子”、“出洋相”等负面思想包袱。持续开展干部交心谈话、培训教育、讲座宣讲等方式,逐步纠正“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等传统看法,正确引导对“下”脱敏,干部没有职务的高低,只有为民办事的多少,降低广大领导干部对能“下”的负面抵触。平等对待“下”来的干部,加强对其关心帮助和后续培养,杜绝“有色眼光”审视,要让干部“下”得坦然、“下”得平和。对政治站位高、履职能力强的干部,要勇于提拔、敢于委任,全力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规范明确责任,完善细化现有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将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量化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纪律作风、人民口碑等因素,作为衡量干部日常表现的重要指标。坚持在疫情防控、抗险救灾等紧急任务下,根据实际表现、工作态度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识别、区分优劣。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考核巡查、巡视制度,开展“不打招呼”、“不透气”式暗访活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实际真实表现。
拒接躺平干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在能“下”。聚焦领导干部的品德和才能考核情况,坚持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方针,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既要保证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能够上得去,同时更要调整“躺平”、“混日子”式的干部能够下得来。“下”来的干部,要及时自我警醒、调整心态,要明白“下”不是“永不晋升”,“能上”是激励、“能下”是鞭策,当“下”来的干部满足“上”去的要求时仍允许其能合理晋升。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在于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出人人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政治氛围。(湖州市南浔区石淙镇干部 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