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在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各种“黑天鹅”事件频发,为扎实走好发展步伐,推进伟大事业行稳致远,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为更好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切入实施。
加强政治教育,破除“官本位”思想。长期以来,部分干部怀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错误思想,怀着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就能通过熬年限熬上去的错误思想,在自己本该大展身手的舞台上尸位素餐,辜负了党、国家和人民的期望。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冲锋号下,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我们仍应该紧抓政治教育不放,通过典型反面警示教育、普法释法活动、党支部内部谈心、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活动,巩固领导干部从政初心,补充新时代工作技能,解开领导干部心结,明确优劣标尺、上下准绳,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细化配套政策,准确“该谁下”认定。针对《规定》中的十五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深刻领悟《规定》精神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则应多维度反应一个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真实情况。可以采取评分制和等级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重要节点政治站位、条线工作成绩、日常工作出勤、被服务对象评价、公序良俗遵守情况等多方面实情对领导干部进行打分定级,并告知其不足之处,听取其陈述、解释。一方面要着重注意考评过程中的公平客观,另一方面又要警惕唯考评化的工作目的,先试行后规范,注重认定规则的与时俱进。
扛起主体责任,形成“常态化”态势。不能让工作成为一股脑、一阵风、一张皮,要压实一把手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在针对领导干部是否适宜担任现职的各项细化认定过程中,要注重过程留痕、责任签字,要将这项工作有机融合到本单位原有工作中去,在日常中认定,让认定结果更符合日常表现。真正实现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让“一言堂”一去不复返。(宁波市鄞州区选调生 徐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