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干部应做到“三个管理”
基层干部是国家的工作人员,更是群众的“服务员”,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代表的是党的形象,必须要“接地气”,要当好党和群众之间的“联络员”,并始终以“严”和“实”的标准来要求和提醒自己,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具体要做到“三个管理”。
一是遵守职业道德,接受规章管理。作为基层干部,核心的职业道德标准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秉持“群众无小事”的理念,脚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淀多少真情,只有深入群众,才能发现实情,才能有效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自己的一切言行都以群众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坚持以正确的职业标准规范管理自己,扮演好人民服务者的角色。另一方面,要践行权为民所用,做到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就一定要服务于人民,严格接受人民监督。
二是能够倾听意见,利用他律管理。在基层,只关注自己的想法,进行自我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往往最真实的声音都来自于外部的评价。要懂得倾听同事对工作配合的反馈,立足于工作中的实际要求,找准自己的工作角色定位,逐步改善工作方法,使其更契合岗位需要。要倾听群众对于工作模式的想法与建议,充分利用留言板、意见簿等群众反馈渠道,多听听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意见,甘于做虔诚聆听的“小学生”,做店堂里的“店小二”,发挥群众意见的效力,对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让工作更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是讲究工作成绩,注重实效管理。“在其位,谋其政”。基层干部的岗位从来都不是走形式、敷衍群众的“花架子”,而是上传下达的重要“桥梁”。基层干部需要充分理解政策把握关键要点,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做好政策精神的“传达者”。同时要虚心听取群众批评,面对群众不满意见,不能有排斥和抵触情绪,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欢迎来自群众的批评,把群众的“怨声”作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好声音”。真心诚意为群众着想,面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到不敷衍塞责,不留尾巴、不踢皮球,尽最大能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当好一名合格的基层干部,要用好“三个管理”,在学思践悟中坚守初心使命,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责任担当,以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诠释对党忠诚、笃行为民初心。(浙江省缙云县五云街道党建办 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