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武义县司法局对假释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户籍地为浙江武义。2020年9月因犯抢劫罪被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2022年8月被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假释,陈某到武义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
陈某已离异多年,与前妻共育有一儿一女,与前妻较少来往,前妻偶尔会将两个孩子让陈某带,陈某一直与继父、母亲和妹妹共同居住。
陈某自入矫后就在城区找工作,由于身份特殊被几家公司拒退,后经同事介绍来到了美团公司送外卖。陈某因朋友在城区摆小摊做炒面生意,有时客人要送外卖,陈某也会帮着送。有天朋友劝陈某一起摆摊,陈某看到朋友的生意火爆也萌生了创业想法。陈某同时也把辞职创业的想法告知司法所工作人员。后来陈某辞去了外卖工作,摆摊售卖秘制猪蹄,因送外卖时有些客源,还有朋友介绍生意,从此陈某生意逐渐火爆,司法所也替陈某感到由衷的开心。
有天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突然接到陈某母亲电话,陈母在电话那头哽咽哭泣。陈母述说由于近期摆夜宵较晚,深感疲惫,白天与陈某继父一同出去采购街上家里的生活用品,晚上回家发现陈某还躺在床上玩手机,顿感心情恼火,就念叨了陈某几句,陈某觉得母亲说教令他不快,就把桌上的食物全都打翻从家中赌气外出。陈母担心儿子,一直打电话,陈某闹情绪就是不接,这才打电话求助于司法所,想确认一下陈某的位置。工作人员立即联系陈某,并让陈某在浙江在矫通上报定位,司法所还强调陈某晚上在外要牢记遵纪守法,切勿作出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天陈某来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并对陈某讲述母亲的艰辛和不容易,告知其昨晚不接母亲电话,母亲担心得寝食难安。经司法所与陈某的交谈后,陈某回应以后不让母亲担心,尽量会改改小脾气,今后会好好孝顺母亲,也会打起十足精神经营好生意。
工作人员还向陈某了解猪蹄生意近期情况,据陈某所说回头客较多,一晚夜宵营业额好则二千多,少则一千,生意好时两小时就能卖完。司法所强调陈某生意好始终离不开陈母平日的辛苦付出及细心照顾。陈母白天为了让陈某多睡一会,每天会帮助儿子做饺子、炖白粥、八宝粥、炒小菜、炒花生米等食物,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母亲的手艺加上陈某的绝门独技煎猪蹄,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自对陈某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后,陈某表示今后会用积蓄开个门店长期经营,把这门自创手艺发扬光大,争取今后能让母亲、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陈某的矫正心态有了较大转变,学会理性思考,勤恳努力工作,能意识到生活的艰辛,遇特殊情况能善于理解、沟通、谈心谈话,善于学会接受司法所批评与建议指导。
【案例注解】
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在监管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人性化管理优势,面对问题社区矫正对象采用一对一谈心谈话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抒发情绪、积极面对困难,要学会树立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敢于积极应对挑战,接受新人生,让更多社区矫正对象能够顺利地融入社会大家庭中,为今后生活增添希望。(浙江省武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