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无事不扰”的作风
“无事不扰”指的是各地各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的“无事不打扰、少打扰企业”的工作模式。实际上,这种工作理念也应运用于上级对基层开展工作中,减少对基层不必要的障碍和打扰,让基层静下心来忙发展、更好抓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也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作出具体部署,引导各地方各部门精简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将检查内容化繁为简,把基层干部从填表格、写台账、陪检查中解脱出来。
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让“无事不扰”成为共识。一方面,要树立“无事不扰”的理念,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摆官架子,当二传手,杜绝“拍脑门作决策”、随意发号施令,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另一方面,要发扬“无事不扰”的作风,坚持“最小必要”原则,非必要不层层转发、制发文件,加强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坚决杜绝“基层干,上级看,加个红头往下传”;压缩各类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规模,统筹督查检查考核总量、频次,减少对文字材料硬性要求,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进一家门、查多项事”;严控各种学习考察类、观摩交流类调研,允许基层打开“勿扰”模式,不搞迎来送往,减少人员陪同,对必要的督查检查考核和调研事项,尽可能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采取电话调研、视频调研和在线获取素材等方式开展;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确保责权一致、责能一致,防止部门以考核为名向基层转嫁责任,让基层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干事创业、改革创新。
当然,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无事不扰”不代表“无事可做”。要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关心支持,积极回应合理诉求,帮助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减轻基层的负担,增强做事的底气,齐心协力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