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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为基层松绑赋能

2024-10-21 08:58:35 | 来源: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制度化、清单化理顺基层履职事项,是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的关键抓手,是实现基层减负、提升治理效能的创新实践,要让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扎根基层,发挥实效,必须依法编制、压实责任、强化统筹,谨防“胡乱进出”“踏雪无痕”,避免“一拳打在棉花上”。

要立足法定关,让职责与权限各归其位。乡镇(街道)行使职权的根本在于为民服务,给予基层相应权利、资源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释压增效,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在法定基础上合理增减职责权限。清单的编制是逻辑起点,必须逐项“操刀”,该拿掉的坚决剔除,该赋予的坚决增加,理顺“千条线”,细磨“一根针”,让各类权责分类清晰、责任明确,清单履行有理有据。

要压实责任链,让运转与考核步调一致。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要与考核指标紧密联系,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由上至下,考核落到哪一层级,清单条目就要有所回应,避免“胆子压得重可指标却落了空”的窘境。要围绕中心工作,紧盯县、乡两个关键层级,集中整合权责,加强调研督导,让县乡权责扁平化、清晰化,突破单向的考核压力。

要深化内生力,让治理与改革系统贯通。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无法一蹴而就,更难以单单依靠某一领域或环节实现突破。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要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与“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贯通起来,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势头,又展现各项改革美美与共、互补共融的活力。同时,要因地制宜,宏观层面推进制度机制落实,微观层面充分考虑个性化、差异化需要,实现清单动态调优。(吴明杰)

【责任编辑:顾浅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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