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三举措”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建立完善地方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制度成果。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行以来,浙江省平湖市新埭镇压实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分层分级包保责任,加强督导,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联村领导、村“两委”为成员的包保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会议,压紧压实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区分包保等级,分解包保任务,建立健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制定食品安全包保干部联系卡,做到包保对象底数清、情况明。按照经营业态、经营规模等,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级,明确包保干部数和包保比例。截至目前,辖区共有包保主体1332家,其中B级4家,C级22家,D级1306家,包保干部69人。包保干部深入对各自包保主体开展检查,指导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
强化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宣传
镇食药安办组织镇村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业务培训,着重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以及“浙里办”线上督导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与实操演示。结合网格走访、食品安全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强化督导落实,力争取得实效
包保干部对责任清单内包保单位的食品安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深入餐厅、后厨操作间、食品储存仓库等查看安全卫生情况,通过实地检查、现场询问、翻阅台账等方式,认真查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堂环境卫生、餐具清洁消毒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同时要求各包保责任主体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新埭镇将不断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