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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构建生态文明建设

2023-01-31 15:23:49 | 来源: 中廉导刊

“一行白鹭上青天”的自由、“两个黄鹂鸣翠柳”的热闹、 “春江水暖鸭先知”的逍遥。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资源,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中华儿女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完善法律法规、落实日常监管和转变公众意识。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孟子曰:“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是否具有秩序、问题是否能够根治,往往和一个国家的法之重器有关。正如浙江,面对环境难题,创新提出“河长制”、“五水共治”等理念,详细制定管理办法落实政府治理责任,以法治力量构筑环保屏障。当下我国生态法治建设正如舟至中游,有了机遇也有了挑战,如洪泽湖的住家船破坏水质,天然草坝畜牧超载破坏草地,矿山非法开采等问题,对于生态建设,法治依然存在不足,必须广泛凝聚法治化共识,不断优化法治环境,筑牢生态文明基石。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落实日常监管。子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面对社会问题就应当身先士卒,做好社会管理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效果,以生态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理顺执法逻辑,集中执法力量,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当下我国生态污染问题的新闻频发,其实和政府日常监管的空白也有关系。如果政府执法部门能够落实生态发展法规,充分发挥无形之手的限制作用,就能让动物保护撑起保护伞。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转变公众意识。“心之所向,身之所往”,社会公众的言行会受到社会公众意识印象。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人类既是环境治理的成果共享者,也是环境风险的破坏共担者。公民环保意识的觉醒与树立,能够激活生态文明建设动力,汇集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生态文明需要加强个人学习喝群体宣传,例如清明祭扫思路改变、生活垃圾分类,大力践行环保发展。环保任重道远,必须以个人之力积小胜为大胜,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 孙婉婧)

【责任编辑:风景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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