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收售危险废物,1人被行拘!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分局联合公安打击一无证收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案件
2024-05-12 11:51:52 | 来源: 平顶山市叶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5月10日,河南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叶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收售废旧铅蓄电池的违法案件。嫌疑人李某伟从廉村、龚店、邓李多地电动车销售点违法收购废旧铅蓄电瓶,现场查获收购的废旧铅蓄电池 4000公斤,工具车一辆。
经公安部门依法询问,李某伟在没有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购废旧铅蓄电池销售到漯河,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2024年5月10日,叶县公安局对李某伟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这是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叶县首次依法依规处理的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此案的查处,将是对非法经营危险废物行为的有力震慑,提醒大众要自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下一步,叶县生态环境局继续将非法经营、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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