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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注重实战 突出实效 抓紧抓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

2020-12-18 15:05:10 | 来源: 中廉导刊

“谈话过程中,要注重察言观色,把握好谈话的时机,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任子君结合目前正在办理的案件向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小冯介绍审查调查谈话技巧和注意事项。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指导培训方案》要求,小冯作为“一对一”跟案指导的学员,跟随任主任开启了为期两个月的实战学习。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将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加强和推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来落实,通过“一对一”跟案指导、“面对面”跟班学习、“点对点”释疑解惑、“实打实”锤炼硬功,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效推进提供干部保障。

突出实践实战,“一对一”跟案指导。推行“量体裁衣”个性化培训指导方式,将“三专三兼三辅”纪检监察干部分批次安排到委机关相关业务部室和纪检监察室,直接参与线索处置、审查突破、证据收集、案件审理、留置移送等具体工作,由委机关业务部室和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作为指导老师,结合具体业务和审查调查案件,对他们进行“一对一”指导,从了解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方案、掌握谈话节奏技巧、记录谈话笔录、研讨案情、寻找突破口、应对突发事件等环节入手,将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兵”,以跟案实践的方式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尽快熟悉办案流程,掌握办案规矩,积累办案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不敢办案、不会办案问题。同时,指导人对指导对象的实战锻炼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作为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确保“一对一”指导培训收到实效。截至目前,已有18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一对一”跟案指导。

着眼全面提升,“面对面”培训学习。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学习,“面对面”讲授、“手把手”教学,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举办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班,重点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开展教育,让年轻干部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尽快适应角色投入工作。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围绕纪检监察干部心理调适、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党纪党规解析、干部能力素质、审查调查安全、急救消防知识、党风政风监督实务、巡察整改、信息写作等多方面内容,邀请市知名心理学教授、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及区纪委监委业务干部进行集中授课,并“手把手”讲解日常急救和消防安全操作技能,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着力培养业务上的“行家里手”,进一步夯实基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基础。

注重指导规范,“点对点”释疑解惑。充分发挥审理工作联系点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针对立案案件自查发现的问题及上级纪委监委案件评查反馈结果,及时印发负面清单,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召开交流座谈会,通过“一案一评分”和现场“找错误+循规定”方式,对存在问题进行“点对点”现场指导整改,有效促进基层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共指导整改评查反馈问题36个。同时,加强对煤炭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微腐败”等重点专项领域案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对77件了结案件开展审理“回头看”,提出整改意见184条。此外,进一步规范各类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模板,编制《基层审理业务参考》、审理常见重点难点问答“口袋书”,及时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答疑解惑”,通过不断提升干部办案能力带动案件质量获得整体提升。

立足担当作为,“实打实”锤炼硬功。落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包案制”,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以案件主办人的身份全面承担起制定初核方案、安全预案,进行案情分析,开展审查调查谈话、调查取证等案件办理工作,推动他们走出“安全区”、跳出“舒适圈”,在挑战中不断成长自己。同时,充分发挥“模块化”核查工作办法和“三联审”工作机制作用,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站在更高层面和不同角度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审查调查工作和案件审理工作,并适时参与自治区、包头市纪委监委调训和市委区委巡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锤炼硬功。今年以来,共抽调系统40余名(次)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监委调训、市委(区委)巡察和本级专案查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理“三联审”案件12件,10名干部入选自治区“百千万人才库”。(张羽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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