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强意识 重管理 提素质 多措并举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工作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在充分认识审查调查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保持定力不变、尺度不松,切实增强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一是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严格执行“走读式”谈话安全责任制,制发《石拐区纪委监委谈话室手机使用备案表》,有效规范谈话流程,不断强化审查调查安全意识。同时,在重要节点开展自查工作,对基层纪委设备配备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此外,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处置的通知》,严格落实涉案款物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涉案款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深化细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精准分办、动态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全流程跟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分类建立巡视交办、营商环境、供销系统等专项问题线索台账,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定期清理销账。强化遗留件的督办,采取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发文督办等形式,对久拖不结、超出时限的承办部门及时提醒督促、发出预警通知,确保问题线索处理件件有着落。一季度,石拐区纪委监委接收信访举报36件,同比增长157.1%;处置问题线索50件,同比增长138.1%。
三是不断提升审查调查能力。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以“新老组合”“强弱搭配”的交叉办案模式开展“组团办案”,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开展业务探讨、工作交流、线索分析,从谈话讯问技巧、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面对面解答,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一季度,石拐区纪委监委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同比增长166.7%;收缴违纪违法所得4753.16万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7人次,第一种形态39人次,第二种形态3人次,第三种形态2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