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瞄准症结精准出击让干部向“酒驾”说不
202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公安局明沙淖乡派出所民警李思宁酒后违规驾驶明沙淖乡派出所公务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旗监委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1月,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下茅庵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菅利恒醉酒驾驶机动货车,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旗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12月,土默特右旗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科员菅俊亭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旗纪委给予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21年1月,土默特右旗公安局沟门镇派出所民警安永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旗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年来,众多党员干部“倒”在酒杯之下,本应是代驾之路,变成了“代价之路”,醉酒驾驶的教训是惨痛的,也是发人深省的。
党员领导干部酒后驾驶问题之所以频发,成为了难以禁绝的社会性公害,原因在于不良酒桌文化的催化、干部思想的麻木以及侥幸心理作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甚至将公职人员身份作为“保护色”,特权思想招致违纪违法处分。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立足职能职责,坚决遏制党员领导干部酒驾行为。
常敲纪律警钟,强化以案促教
“我以为不会有查酒驾的。”“我没多喝,觉得自己开车没问题。”......大部分因酒驾被查处的干部都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一少部分干部则是酒令智昏,将安全驾驶当儿戏。旗纪委监委坚持从思想出发,以“警示教育+通报曝光”的方式为干部敲响纪律警钟,唤醒干部敬畏之心,切实让党员领导干部“不敢腐”。统筹纪检监察机构力量,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原则,从轻处分到重处分,在自营媒体上分批次面向社会通报曝光酒驾案例3次,各大平台陆续转载,点击量破万,切实起到了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构建信息平台,强化协同配合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酒驾的?”在纪检干部宣布处分决定时,一位受处分干部提出疑问。“数据时代,所有的违纪行为都无处遁形。”旗纪委监委一手抓大数据平台运用,一手抓线索移送机制,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全覆盖监督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让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研究制定了《土右旗纪委监委与土右旗人民检察院工作衔接办法(试行)》《土右旗纪委监委与土右旗公安局办理案件工作衔接配合办法(试行)》等6项制度,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就法法衔接、证据取得应用等进行充分协商。强化“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的提档升级,与旗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数字化平台、旗公车管理系统等重要平台链接,全面提升“线上”监督效能。
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
党的十九大以来从严规定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不良的圈子文化让酒后驾驶成为了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风险点。旗纪委监委以深化标本兼治为目标,在严厉查处党员领导干部醉酒驾驶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八小时外监督”,多渠道提升干部觉悟,让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家庭后院”,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晒”家风家训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与全旗400余名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同时每年组织全旗各单位录入干部廉政档案,截止目前已录入干部4497名,实时更新干部重要信息并定期梳理,发现干部廉政风险点及时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继续严厉惩治干部醉酒驾驶行为,强化与公安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明干部纪律,提高干部素养,保证人民群众安全。(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