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营商环境四类突出问题整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在行动
“举措‘不担当’,落实‘不作为’;用权‘谋私利’、执法‘看心情’;决策‘一言堂’、招标‘不透明’;服务‘不亲切’,交往‘不清明’……”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单位党员干部对影响营商环境四类突出问题进行学习的内容。
近日,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八类重点整治问题清单和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26条负面清单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又出新清单,即自治区纪委监委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影响营商环境四类突出问题。在市纪委监委《影响营商环境四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下,新城区纪委监委主动行动,迅速部署,力求以最强烈的政治担当,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全力抓好四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
下发提醒函,压实主体责任
“请问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对影响营商环境四个突出问题整治相关工作是否作了部署?”新城区纪委监委在拿到方案的当天,通过电话访问了解到各单位还没有接到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旋即向区委、区政府下发提醒函2份,提醒其尽快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要求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责,依据整治四类突出问题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把问题查准、查实、查到位。
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
“请各派驻组将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四类突出问题的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监督检查工作中,迅速开展工作。”新城区纪委监委向各派驻组转发《方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驻在优势,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督促驻在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存在问题从严整改。截至目前。共开展1轮16次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检查建议书18份,梳理出14个单位存在的23个问题,对23个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从严从实,并制定长效机制。
加强警示教育,形成强烈震慑
新城区纪委监委利用“清风新城”公众号,持续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进行曝光,并要求各派驻组和纪工委组织驻在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学习。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日常督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和会风会纪的问题通过镜头记录下来,制作警示教育片《坚决向作风顽疾宣战》,在一定范围内播放,使“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最大化,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查处曝光力度,形成警示震慑,积极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促进和改善新城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向好。(边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