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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持续发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21-06-03 15:39:48 | 来源: 中廉导刊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持续发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影响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为促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和治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落实。将9项重点整治内容纳入管党治党工作全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责任办公室,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建立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监督职责、工作要求、责任人,形成目标明晰、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一体研判、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共召开专题会议6次。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对照重点整治要求,对2000年以来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自查自纠、清产核资、内部审计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实行月报送—月研判—月总结,要求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将进展情况报送至监督办,重要问题、重要建议随时报告,如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通过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情况、日常了解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看相关文件等渠道方式多方位掌握,及时分析研判,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同时,加大与区农牧水利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联动,认真梳理,深查细照,精准发现供销合作社系统疑点问题2个。

三是紧盯关键环节,精准开展监督。针对主体办自查自纠在专项资金以及项目建设、基层供销社资产处置、人员安置、财务等方面发现的8个问题,通过实地监督、下发《监督建议书》、《提醒函》等方式对驻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除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污染源。截至目前,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提醒函2份。

四是加大起底摸排,严肃惩治腐败。由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等共同组成专班,结合基层微腐败工作,通过捋职能、理信访、找线索、查案卷、明思路,综合运用摸排起底、信访举报等方式,对2000年以来反映供销合作社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指定专人建立重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台账,摸排发案数量、领域、环节以及党纪政务处分和违法犯罪情况,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2件。(周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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