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四确保”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着力强化责任落实、基础建设、规范管理、监督检查,切实把审查调查安全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到环节中,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压实责任确保“零事故”
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细化责任清单、责任内容,层层压实办案安全责任,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履行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审查调查人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案件监督管理室负监督责任,定期对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环节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与此同时,把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通过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印发审查调查“工具书”、观看“开案培训”教学光碟等形式,组织审查调查人员深入学习审查调查安全有关规定和最新要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筑牢审查调查安全底线思维。
完善设施确保“零风险”
建成“走读式”标准谈话室9间,配套高清电子监测设备和录音录像设备,在监控室设置监控显示器,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为审查调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同步配备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医疗床、血压测量仪、氧气袋等急救物品,并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绿色通道”协议》,确保被谈话人出现突发紧急状况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规范管理确保“零隐患”
为牢牢守住“双安全”工作底线,对谈话室按照功能完善、设备齐全、安全保密的原则进行制度化管理,制定规范了谈话室审批、备案、出入登记、应急处置、专人负责、设备日常维护等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审查调查谈话工作安全运行。同时,按照“前中后“环节”规范“走读式”谈话工作流程,谈话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谈话对象个人情况做到“六必知”,制定谈话方案、安全预案,按层级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展;谈话中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和情绪变化,有针对性进行思想解压,遇突发状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谈话对象安全;谈话后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及时跟踪回访,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
强化监督确保“零死角”
建立“抽查+反馈+整改”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模式,对“走读式”谈话场所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谈话室使用审批情况、办案人员谈话过程是否规范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今年以来,共开展“走读式”谈话场所监督检查16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潜在性安全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把审查调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审查调查“双安全、零事故”。(东河区纪委监委 李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