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清理“死角”!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
“处分决定不只是下达就完事了,只有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才能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回头看’是做好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如果处分不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不处分影响还要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利用“周一早课堂”,深入讲解了处分决定执行的具体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补足了业务盲点。
今年以来,石拐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和改进处分决定执行工作,重点聚焦处分决定是否归入档案、工资奖金待遇是否按规调整、处分人员晋级晋升情况、年度考核考评等次、党员权利恢复等十几项内容开展“回头看”,全力清理“死角”,增强刚性约束,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有效覆盖。
“这个同志已经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怎么他的第十三个月工资还给发放了?”“这个同志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为什么工资还在正常发放?” 这是石拐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时的工作场景。
在检查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紧盯公职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工资待遇发放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梳理排查工资发放情况,并整理形成佐证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执行不到位、少数案件执行不规范、个别案件执行印证资料不完善等问题,立即向相关单位主要领导通报,要求作出说明,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被处分人员及相关家属的思想工作及政策解释。对拖延不办、执行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纪律处分“打折扣”,确保处分执行严格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个,对1名正在服刑的受处分人员、1名在职受处分人员追缴违规发放工资共计 55328.16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石拐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以“压实责任+部门联动”的方式,推动建立处分执行长效化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责任,定期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确保处分决定下发、宣布、执行、回访等各个环节无缝连接,着力构建处分决定执行“闭环”。此外,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始终坚持关口前移,为每位受处分人员“量身定制”党纪政务处分执行事项清单,明确执行事项、执行人员和执行期限,同时,实行专人专案监督制度,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贯穿于监督工作日常,便于及时查漏补缺。
“纪律处分决定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于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问题,必须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好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肃问责。”石拐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拐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吴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