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微”不治!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交出满意“答卷”
人民群众是党的各项事业最直接的参与者、知情者、见证者和评判者,群众的“表情包”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风向标”。基层“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题记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第三轮第一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受理信访举报已全部提前办结,反馈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这是青山区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向群众交出的又一份优秀民生“答卷”。
今年以来,青山区纪委监委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盯群众反响强烈、久拖未决的信访难题,深入开展第三轮第一批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坚持监督与惩治并重、核查与化解同步,精准打击、无“微”不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有效化解了一批基层矛盾纠纷,收获群众好评。
双向联动式推进,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节奏稳中见快
收到第三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移交问题线索后,区纪委监委快速响应,逐个研判,科学分办,建立“纪检监察室+镇级纪委”联合核查办信机制,并指定包案领导进行“一对一”督办。核查组及时将相关信访举报件核查进展情况向包案领导进行汇报,使包案领导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进度、跟进指导、紧凑推进。适时召开调度推进会,在要求纪委立足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核查的同时,督促街镇党(工)委严格落实化解基层矛盾的主体责任,形成了党委、纪委双向联动、协同作战、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有力。统筹纪检监察室和镇纪委工作力量,合理摆布专项行动与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微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分类精准式处置,确保问题解决及时、案件优质高效
基层信访案件成因多种多样、案情错综复杂,处理方法不能千篇一律。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科学甄别,针对不同问题情形分类处置办理,对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三务”公开方面信访举报优先办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诬告陷害类问题,在认真查处的同时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督促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受理通过采取“室地”联合办案、包案领导个案指导及审理部门“全流程把关”等模式,做到“一信一策”、案结事了,使每个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都能查结、查准、查实,使每个违纪违法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个性定制式反馈,确保矛盾妥善化解、群众满意认可
积极践行“末端工作法”,将信访事项答复反馈与“上访变下访”活动深度融合,对实名举报的问题,面对面向举报人直接反馈核查处理结果,耐心解答释疑。对于反映问题较多、涉及面广的问题,鉴于信访人急于知晓核查结果的心理,采用边核查边反馈的方式,做好日常对接与沟通,最大程度争取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对初次反馈不满意的信访问题,包案领导上门进行情况再了解、政策再讲解、信访诉求再落实。对匿名举报的信访件,通过召开处理结果反馈会等公开反馈方式,一定程度上扩大知晓范围,现场接受监督,回应群众关切,让调查结果“出”得去,有效减少无理信访和重复信访的发生。
“去年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以来,自治区交办我区的三轮6批次76件信访举报已全部办结,共化解信访问题43个,反馈满意率91%,可以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读懂群众表情上下功夫,持续强化小微权力的一线监督,同时注重提升案件查办的治本效果,深入探索“微腐败”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在基层的实践路径,从而进一步推动基层“微腐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用心用情写好民生“答卷”。(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