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铁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
“两年前,我们村组长已经换了,但村集体资金却迟迟没有移交。而且,他还一直占用村内的水库来用于自家养鸡、鸭、鱼,未向村集体缴纳租金……”日前,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某村小组群众向富宁县纪委监委反映相关问题。
随后,该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黄某利用代管村集体资金之便,将村集体资金10800元截留在其个人手中,换届选举后,黄某不再担任村小组组长,并以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已经用于村集体事务支出为由,拒绝将村集体资金交给继任组长。查清事实真相后,该县纪委监委对黄某进行立案处理。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将查处乡村振兴工程建设领域、侵吞公共资产、啃食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烂尾楼背后违规审批、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违法行为,以及利用职务便利欺诈骗保、截留套取、贪占挪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资金的违法行为等13项内容列为整治重点,并研究制定《富宁县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体系,明确目标任务,厘清责任分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本部门业务范围涉及可能产生的微腐败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制定防范措施,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发挥18个派驻(出)机构“探头”作用,强化“微腐败”日常监督,实现对县级59个部门监督全覆盖,增强日常监督实效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同步发布了《关于受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信访举报公告》,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单独管理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据悉,今年来,共收到关于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信访举报件3件,问题线索11条,立案查处3件3人,问责处理4件7人。督促整治项目6个,梳理整治突出问题24条,制定整治措施31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让人民群众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时刻感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富宁县纪委监委 徐进京 李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