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胜镇纪委“三级联审”强化“三务”公开再监督
“三务”公开工作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重要途径,是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为推动基层“三务”公开更加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内蒙古包头市兴胜镇纪委坚持把“三务”公开再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在原有“135”工作模式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逐渐探索形成“村监会‘初审’、包村领导‘复审’、镇纪委‘再审’”的“三级联审”监督工作机制,推动“三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发挥“近距离监督”优势,确保公开准确性。村务监督委员会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神经末梢”作用,通过列席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决策及贯彻执行情况,对村“两委”收集整理的公开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同时按照镇纪委要求,建立来访群众登记制度,收集村民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让群众不仅看得到,还能看得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村工作环境。
完善“规范化把关”机制,确保公开权威性。在夯实各村公开主体责任的基础上,由镇包村领导对公开内容进行“复审”。重点审核公开内容是否完整、财务项目是否全面,有效避免不公开、假公开、乱公开现象。通过镇领导签字把关的“复审”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各村班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给群众吃一颗“定心丸”。
优化“全方位监督”功能,确保公开实效性。兴胜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智慧监督平台线上检查、实地走访督查、电话回访抽查、远程监控探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全天候、多角度“再审”动态监督。今年上半年,综合运用以上4种举措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个,发出《监督提醒函》15封,向全镇印发通报1份。针对监督中发现的审核把关缺位、公开时间滞后、公开内容模糊等问题,镇纪委督促提醒镇党委研究制定《兴胜镇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公开流程,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乡村振兴是“十四五”重大战略部署,兴胜镇纪委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监督工作任务,继续把“三务”公开作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以坚强的纪律保障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青山区纪委监委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