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持续推动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少数”,从权力入手,向责任发力,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举措,创新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效果,有效破解监督乏力难题,持续推动同级监督试点工作走深走实。
突出监督重点。坚持立规矩、明导向、抓执行,以区委名义制发《关于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主体责任提醒、常态谈心谈话、重大决策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重要事项报备、述责述廉评议、定期说案明纪、问题线索上报等八个方面监督内容。同时,依据《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结合常委职责分工和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梳理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并形成责任清单,今年以来,对11名区委常委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提醒,并向11名区委常委发放《监督提醒函》。
强化监督举措。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事项,及时开展重点事项的专项监督。针对第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向13家被巡察单位的5名主要领导下发《监督建议书》,督促同级监督对象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 “一岗双责”职责。针对强化作风建设学习实践活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期间未接听公开的联系电话、对外公布的办理人姓名和电话与实际不符、电话接听人员对工作情况不明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和有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相关领导下发《监督提醒函》,对三个部门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促专题研究推动解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紧盯重点群体。加强对区委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把好选人用人关。今年以来,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4批次1294人,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实行新任用领导干部任前集中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制度,围绕“六项纪律”,紧扣责任要求,重申党规党纪,先后对2批次88名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真正将同级监督做深做细做实。
拓展监督效果。继续推行“说案明纪”警示教育制度,今年以来,针对上半年区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和立案查处数量较多的情况,督促主要领导在区委常委会上开展“说案明纪”,分析案件特点、剖析案发原因、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既让区委班子成员在区委常委会上上了一堂“鲜活”的警示教育课,又让“说案明纪”的领导“红了红脸、出了出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效果,实现了对分管区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有效督促和对下级“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力监督。(青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