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礼,以立
《论语·季氏篇十六》有云:“不学礼,无以立;不知言,无以知人也。”“礼”即指礼貌、礼仪、规矩,“不学礼”,不懂礼貌、不讲礼仪、不懂规矩,就不懂得怎样做人、处事,就难以在家庭、社会中立身行事,就会严重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公民意识的自觉、民族文化精神的弘扬乃至中华民族的复兴大业。将其引申到当今的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可理解为:为官者当有德才兼备的品行,而追求享乐、怠慢懒散,是滋生腐败思想的土壤。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须加强党员思想建设。明初理学家曹端曾言:“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欺,公则民不敢犯。”其“廉洁奉公”的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是党员干部的根本行为准则。在当今价值多元、生活丰富的社会,正确引导公务员价值观建设势在必行。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着力加强党员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培养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精神。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须明确党内法纪。“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之于国家,是法制的框架,规矩之于社会,是诚信的氛围,一个国家,没有纪律和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规矩是底线,是敬畏。法律约束每一位公民的行为规范,党员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知法、懂法,自觉维护党内纪律。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针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明确党内纪律,明确对腐败的罪与罚规定,堵塞腐败漏洞;另一方面,对违反法律与纪律的干部,应依法予以制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党内作风整顿,为营造社会清廉氛围作出贡献。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须严格党员道德考核。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我们不能让其只停留在历史的功劳薄上。深入挖掘古代文明礼仪的精华、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是知礼仪的源泉;结合现代文明、现代生活的特点,赋予其新时代的内涵,是崇尚礼仪的保障;打造中国国家的“礼仪名片”,践行传统文化的精髓,实现伟大民族复兴,是知礼仪、崇尚礼仪的根本目的。因此,量化、细化道德考核,将道德考核机制纳入公务员的选拔、政绩考核、离任审计的全过程,对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有重要意义。
古罗马帝国由盛转衰,最终灭亡的教训,告诉我们官吏贪污、腐化堕落将最终导致国家的覆亡。作为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必须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有信仰,有坚守,有情操,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抵御外界种种诱惑,秉承“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古训,真正将“廉洁奉公”落到实处。(浙江省嘉兴市秀洲高新区数智工业社区 钱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