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逃逸式”辞职,永葆清正廉洁底色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2022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年度十大反腐热词,其中就有“逃逸式”辞职。所谓“逃逸式”辞职,是腐败的新变种形式,利用了体制内与体制外之间的监管时间差,拉长腐败战线,企图蒙混过关,一走了之,逃避监管。为防止“逃逸式”辞职,切断新的腐败通道,要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让党员干部永葆清正廉洁底色。
涵养敬畏之心,加强“不敢腐”的震慑。“不敢”是纪律、法治、威慑,要加强以案示警,普及党规国法教育。许多“逃逸式”辞职背后暴露的是当下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国法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是合理避规行为,并没有逾越法律的红线。通过警示教育,可以时刻提醒党员干部要心怀戒惧、行有所止。近年来,已有多位官员“逃逸式”辞职被通报,事实证明,企图利用退休或辞职为幌子逃避监管搞腐败,不管其行为隐藏多深、潜伏多久、花样如何翻新,在高压反腐态势震慑下,终究难逃法纪惩处。
健全制度体系,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历史经验一再表明,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实际上,中国很早以前就对公务员设立了离任回避制度,明确了“三年两不准”,但现有制度下,还是无法有效防范“逃逸式”腐败的出现,因为腐败者还是会钻制度的漏洞,规避党纪国法的监督。让监督执纪真正发挥实效,本质是强化监督制约,补齐制度短板,让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
筑牢思想防线,强化“不想腐”的信念。当下,腐败问题的出现,主要还是部分干部没有筑牢思想防线,理想信念出现偏差。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实际上很多腐败的开始都是从收受一包烟、一瓶酒开始的。为此,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不滥用权力。另一方面,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定力,自觉抵制腐败、杜绝腐败、远离腐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马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