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中,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为国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教育、育廉于心,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纪检监察做的是人的工作,既要维护党的纪律,又要注重加强对人自身的教育,增强职工兴企能力,推动企业和谐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与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深入进行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和党纪法规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多措并举开展、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领、浸润作用,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动企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二是抓住关键、贴近监督,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抓住主体责任,督促各业务部门履行好主管职能职责。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三重一大” 制度、厂务公开、审计监督,向职代会报告等制度结合起来,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企业领导人员、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和企业决策、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环节上,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纪检委员角色认知和履职担当能力,发挥好其监督作用,推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强化结果运用,把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的反馈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整改,压实压细责任,将整改落实纳入年度考核,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的制度约束机制。
三是严肃执纪、精准处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办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工作,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拓宽获取案件线索的渠道,不只是在信访举报中发现线索,还应在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纠风治理以及深入基层、访谈接待等多种方式中发现案件线索。对于违规违纪现象,必须按照党规党纪及时查办,充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处分违纪干部的同时也注重保障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新形势新任务给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增强针对性,体现时代性,立足职能,积极作为,不断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刘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