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反腐倡廉 > 反腐倡廉 > 正文

干事在先,勿忘挺纪在前

2024-05-13 17:02:58 | 来源: 江西省南昌小蓝经开区组织与人力部

从1948年锦州战役“不吃老乡一个苹果”,到1949年解放上海秋毫无犯;从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到党的十八大后提出“八项规定”。全党上下用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解开了干事创业的成功密码,用自我革命的“第二个答案”喊出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坚定决心。新时代以来,我们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12月公布的新修订的《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字字铿锵,是值得置诸身旁的“警枕”,时刻提醒我们要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是在知行知止中明晰格局站位。“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学纪和知纪使我们知道什么是“国之大者”,什么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孔子的学生澹台灭明,史书记载“行不由径,不走邪路”,走路从不取捷径,引得“以貌取人,失之子羽”的评价;西汉的名将周亚夫,治军严明,面见汉文帝说“甲胄在身,请容军礼相见”,引得“真将军”的赞叹。对“新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面子工程”的整治整改,我们明白了形式主义的危害;通过执纪“四种形态”、纪律审查、能上能下的实施,我们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勇气;常态化开展廉情教育、整治违规收受礼品,我们真正明白必须对不正之风“横眉冷对千夫指”。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今天我们学习《条例》,就是要做到知行知止,与党中央步调统一。

二是在修身修德中涵养风清气正。俗话说,真理是越辩越明的。用正确的思想武装头脑,用党的创新理论对标对表,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贯彻明纪的要求,就是要坚持学懂弄通,不讲“场面话”,拒绝“半吊子”。六大纪律样貌清晰,工作环境方能窗明几净,八项规定落实严格,迈步征程必将志广德馨。革命时期,陈云同志曾作《为什么要开除刘力功的党籍》一文,通过典型案例阐明共产党员如何遵守纪律,给身处延安的青年带来思想的洗礼;建设时代,焦裕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经过深入思考制定了《干部十不准》,以“其身正,不令而行”展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操。新时代新征程,学习《条例》既是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传承发扬,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要求,更是始终保持严的基调的必然要求。

三是在风浪考验中经受政治历练。严守纪律心怀“底线”,干事创业方有“高线”。标尺立在那里,成长蜕变遂可时时“校准”;规矩摆在那里,做人做事才会“心中有谱”。新修订的《条例》包罗万象,很多疑惑我们能够从中找到答案,这对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至关重要。举旗定向,纲举目张。从实施纪律审查到推动能上能下,从整治形式主义到贯彻群众路线,这是一本诚意正心的“说明书”,帮助我们端正思想、改进工作。理解“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是抽象的,而是具象的,这就需要我们做到“守纪”,具体到党纪学习教育中,就是把遵规守纪化为忠诚底色。

历史经验感召在前,现实方位号召在今。无论是“关键少数”,还是“绝大多数”,都应迅速行动,以身作则。让我们学而知之,知而信之,信而行之,行而持之,持而广之,破除“只想争功,不愿担当”“一张报纸看一天”的邪论,“洗碗越多,摔碗越多”“多干事,易出事”的谬论,在党纪学习中强化党性修养,把锤炼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我们的不懈追求。(王翰文)

【责任编辑:兰明启】
手机版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法律顾问人员查询广告服务诚征英才免责条款隐私保护廉政建设投诉中心联系我们手机版
中廉导刊-周刊网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7-2023 by www.dzzkw.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010-57190328 值班电话:13031055678 投稿邮箱:cndzzkw@sina.cn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ICP备19041149号-2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259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