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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习教育在基层治理一线生根开花

2025-04-24 16:42:43 | 来源: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淤上乡纪委监察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之际,下沉监督力量,聚焦基层一线,不仅是回应人民期待的务实举措,更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所在。

强化“下沉监督”之实效,让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古人云:“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基层监督力量下沉的目的,在于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浙江绍兴开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纪委监委干部定期下沉村居、社区,聚焦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敏感领域,形成了“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治理常态。浙江安吉余村通过严格监督村级事务决策执行,实现了从“卖石头”到“卖风景”的美丽蜕变,践行“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监督力量的关键作用。

优化“服务意识”之内涵,激发基层监督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基层监督既要有“铁面无私”的刚性,更需有“润物细无声”的柔性服务。正如明代哲学家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浙江金华市浦江县通过“浦江经验”将干部作风监督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尺,推动监督服务深入人心。可见,在推行“监督服务进社区”活动时,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查问题,更主动倾听基层心声,及时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等民生问题。

拓展“基层治理”之路径,畅通基层监督与学习教育的融合路径。监督下沉不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问题解决。我们要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驻村联络机制,结合学习教育开展精准治理行动,主动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如华容县纪委监委推动当地农贸市场整改提升,彻底整治“脏乱差”问题,只要身在基层才能切实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我们要学习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所倡导的“躬行实践”,将“枫桥经验”等监督力量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创新社会矛盾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成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标杆。

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基层,既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也是群众迫切的期盼。通过精准监督强化治理能力,以贴心服务凝聚民心民意,形成学习教育与基层治理的良性互动,才能真正让基层“肌体”强健、民心安稳,让人民在“共富之路”上走得更稳健、更幸福。(毛钦潇)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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