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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 让监督“利器”发威见效

2020-12-08 10:32:54 | 来源: 中廉导刊

“这份提示非常对症和及时,对于派驻组在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中规范使用‘建议书’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相关要求,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三书一函”制发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向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对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适用范围的提示》,指导相关部室正确规范使用“建议书”,以进一步促进提升“建议书”使用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东河区纪委监委坚持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的“利器”,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及时堵塞工作漏洞,着力推动构建标本兼治格局。

靶向用药增强建议实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出精准建议,向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倒逼责任部门单位直面自身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深查实改,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针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等工作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34份,以“建议书”为有力抓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达到管根本、管长远效果。

数据信息助推责任落实。把“大数据”和“建议书”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作用,实时监督全区77家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24家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平台“专项监督”模块,对扶贫领域、人防领域、煤炭资源领域、扫黑除恶等10多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线上监督,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督建议书,线上推动整改责任落实。截至目前,通过“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发送监督建议81条、推动整改问题70余个。

跟踪督办提升整改质效。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确保问题整改落地有声,按照“谁承办、谁送达、谁督办”的原则,由“建议书”发送部门负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意见建议,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真改实改、改出实效。通过“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发出的建议,同时通过平台绑定的责任部门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手机点对点发布工作预警,对整改工作进行实时再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避免“建议书”沦为一纸空文。

及时提示确保有章可循。针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日常运用“建议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印发提示,进一步明确指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是突出问题导向、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加强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重要手段,对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概念、区别、适用范围以及如何规范使用等作了细致地归纳整理,对“两书”的提出依据、实施主体以及适用对象和情形进行相互比较,对“两书”的制发主体、文书格式、审批程序和运转办理程序进行规范。同时对归口管理、公开送达、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建议书”的使用进行全流程规范指导,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不打折扣、不打白条,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我们要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作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充分发挥建议书“利器”作用,切实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东河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张羽霞)

【责任编辑:兰明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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