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 主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为中国未来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在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将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新要求,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主动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凝聚管党治党强大合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们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做好“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原则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授课、研讨交流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逐步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创造性贯彻、具体化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二是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以着政治监督为抓手,加强对各乡镇、部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上,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三是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将管党治党的具体要求以政治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的形式予以明确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切实增强旗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促进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证,也是作风引领。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创新,精准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重点、力度、时机,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持续向上向好,推动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一是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强监督、求实效。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发扬“钉钉子”精神,盯住具体人具体事,坚决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懒政怠政、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的行为,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执行惠企惠民等政策分亲疏搞歧视徇私情等问题,特别是对只讲形式、不讲效果,“嘴上有民、脚下无泥”等不落实、不接地气现象盯住不放、精准施治,以有力监督促进有效落实。
二是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强监督、求实效。坚持将日常监督与正向激励相结合,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个性化、温情式谈心谈话,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积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形成正确导向,释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三是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强监督、求实效。聚焦自治区党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清单,坚持整治与整改同步进行,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并重,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主动服务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既守住底线,又主动作为,推动全旗营商环境大转变,实现质的提升。
四是在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上强监督、求实效。把深化以案促改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实现改作风、改管理、改制度、改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编制《“蝇贪”之祸——“微腐败”警示录》,让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成为新常态,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以严密监督体系防范风险挑战、筑牢安全屏障,以真改实改的扎实成效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促进新发展格局形成。
三、以群众满意为基准,激扬干事创业新风正气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的执政之基、成功之道,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立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人民诉求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信号,将人民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价值追求,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做好“源头清”。常态化抓好“三务”公开工作,压实乡镇、部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堵漏洞,倒逼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微腐败”问题发生。换届之际,严把干部廉洁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是深挖“中梗阻”。常态化开展“四官”整治、“微腐败”大清扫、作风整治行动,持续深化干部包联工作,落实“一线工作法”“闭环工作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推动全旗作风建设向深处转、向实处转。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全面起底民生相关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服务群众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一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干部,化解一批群众反映集中强烈的信访矛盾,严格落实“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三是严查“新动向”。统筹运用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大数据精准监督等手段,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紧盯“关键少数”,集中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接受吃请、收送礼金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肃追究各级党组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以推进“三不”为方向,增强治理腐败整体效能
“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坚持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着力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突出以案明纪、以案示警,让震慑常在,让警钟长鸣。
二是扎紧“不能腐”的笼子。一方面,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检查、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对落实过程中搞变通、打折扣、不执行问题严肃查处问责,运用“两书”压实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制度落地落实。另一方面,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以案促改通知书》,责令案发单位党组织查摆问题、深挖原因、警示教育、建章立制闭环推进,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提升,以制度促廉洁,推动标本兼治,发挥制度治理效能。
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借助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广场、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持续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的宣传教育,营造反腐倡廉良好舆论环境。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干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活动载体、提高活动实效方面积极探索,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帮助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服务高效的基层组织奠定坚实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土左旗纪委监委 郝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