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晒出379条“正负清单”激发干部队伍内生动力
“‘正负清单’的出台既向庸懒散慢拖干部扬起了‘鞭子’,又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打了一剂‘强心针’,持续提振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我由衷为之点赞。”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大德恒街道党工委书记由衷的说道。
近日,区纪委监委出台了《石拐区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正负清单实施细则》,以“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方式晒出“正负清单”,划出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标线”,同时也帮助干部厘清“红线”和“底线”,最大程度降低违纪违法可能,放开“能干事、想干事”干部的手脚,消除“愿为、有为”干部的顾虑,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担当作为。
“精准画像”,绘出党员干部行动遵循。区纪委监委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讲话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包头市纪委监委印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干部认定和组织处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工作实际,制定《石拐区激励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正负清单实施细则》。《清单》涵盖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党纪党规和“六大纪律”红线、优化营商环境、经费及津补贴发放管理、会议活动、公务接待及活动、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外事工作及外出学习培训、换届工作纪律、婚丧喜庆管理等11个方面、379项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22项、负面清单257项。
“嵌入监督”,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清单》要求各地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同时,区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落实《清单》情况的监督,对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全区通报;对不敢担当、犹疑观望、落实不力的干部,由苏木、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提醒,约谈后仍然存在问题的,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直接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屡教不改者,协调相关部门对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的干部进行及时调整;对违反《清单》规定行为中的一般性工作失误或轻微违纪行为,未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反《清单》行为并造成损失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撑腰鼓劲”,打造干事创业热血尖兵。区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同时,切实保护干部担当负责、干事创业的热情,对严格按照《清单》尽力履职,但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存在不足的同志予以容错,视情形免于问责;对经调查发现有工作失误情形的,只要在调查前、调查中及时采取措施挽回损失、减少影响、积极整改的同志予以减责。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激励措施,对在经济发展、改革攻坚、社会治理、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实行“六个优先”政策,优先晋升公务员职级、提拔或重用;优先派出挂职锻炼;优先选派参加培训班学习;优先推荐“两优一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优先评聘职称,优先调任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岗位,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真正把厚爱寓于严管之中,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干部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