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三步并进”驶入审查调查“快车道”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审查调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优化思路举措、改进方式方法,有效推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线索管理“精细化”,快速流转“不歇脚”。区纪委监委探索启用“清理积存、扩展渠道、精准分办、动态管理”模式,全流程跟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有效解决问题线索办理慢、积存多的问题。一方面,强化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指定专人分类建立巡视交办、涉煤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治理等专项问题线索台账,实现“多头移交、归口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流失;同时,第一时间将问题线索转至承办室,并把握各环节节点严格督办,实现快速流转、限期办结、按时反馈,并根据结案情况定期清理销账。另一方面,强化遗留问题线索督办,采取电话督办、会议督办、发文督办等形式,对久拖不结、超出时限的承办部门及时提醒督促、发出预警通知,确保问题线索处理件件有着落,切实提升结案率。
查办案件“专业化”,把牢方向“不跑偏”。区纪委监委以“新老组合”“强弱搭配”的交叉办案模式,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组团办案”,抽调5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自治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专案”查办工作,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开展业务探讨、工作交流、线索分析,从谈话讯问技巧、调查取证、谈话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面对面指导、面对面解答,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专业化水平。截至目前,石拐区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79件,同比上升36.2%,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同比增长35%;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款5300万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0人次同比上升68%;深化以案促改,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8份。
安全防范“规范化”,筑牢底线“不松劲”。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强化学习教育作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必修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敲边鼓”,及时传达上三级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记忆,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将审查调查安全覆盖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全过程。同时,加强安全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石拐区纪委监委标准化谈话室管理制度》、《审查调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另外,抓好“走读式”谈话,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对谈话场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未配置安全笔、谈话审批手续不全、未配备应急电源等问题,开展了全面整改工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