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注重学用结合抓好四个环节 扎实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将《规则》具体要求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抓好科学研判、制度规范、数据分析、走访化解四个环节,扎实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检举控告社情民意“晴雨表”、政治生态“风向标”作用,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效。严把接收、受理、告知、办理、处置五道关口,认真研判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事项,精准剔除无实质内容举报件,及时分流问题线索,对所有信访举报件的去向、处置方式、办理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和“全程追踪”,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截至目前,本级共受理信访举报217件,签收、分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件300件。
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通过学习研讨、对标检视、建立清单、逐项整改等措施,及时调整与《规则》要求不一致、不适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环节,制定出台《东河区纪委监委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工作办法(试行)》、《东河区纪委监委检举控告保密制度》等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处理检举控告规则完整的制度体系,为规范处理实名检举控告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以数据分析促进精准监督。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化信访举报数据综合分析应用,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分析”,并结合信访举报、成案率、反馈率、化解率数据进行多类别、多角度研判分析,准确判断腐败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针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行业系统和领域,推动开展专项治理,为精准监督和廉政风险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和重要参考。截至目前,共进行月分析11期,季分析3期,编写信访信息9篇。
以工作实效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接访制度,结合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持续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案结事了”,提升群众对惩治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13批次147人次,开展下访活动169批次,发现问题19个,解决问题13个。两轮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共处分及组织处理16人,化解信访问题 47个,为2人澄清正名。(张羽霞)